【发展前沿】|2月关键政策与法规盘点

 

本月目录

国内可持续发展/ESG政策与法规

一、ESG

1.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

2.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

3.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

4. 《关于深圳银行业保险业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的行动方案》

二、双碳目标

1. 《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工作指引》

2. “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第一版

3. 《绿色技术推广目录(2024年版)》

三、绿色低碳转型与高质量发展

1. 《2025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

2. 《关于支持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省市标准化建设推进制度型开放若干措施的意见》及《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省市标准制修订及相关工作任务清单(首批)》

 

重点国别与地区可持续发展政策与法规

一、欧洲地区

1. 欧盟可持续金融平台就欧盟分类法更新启动公众咨询

2. 气候风险危及金融稳定,欧洲银行管理局将收紧ESG规则

3. 欧盟发布《欧盟竞争力指南》

4. 欧盟理事会通过《建筑产品法规》

二、美国

1. 财政部发布清洁氢能生产税收抵免最终规则

2. 国税局拨款支持清洁能源与工业脱碳项目

3. 美国多州联合声明将继续致力于《巴黎协定》

三、亚太地区

1. 新加坡持续走在亚洲ESG/可持续发展前列

2. 马来西亚与新加坡就碳信用方面展开合作

3. 泰国持续推动可持续发展政策与法规,应对气候变化

4. 澳大利亚开年实施强制性气候报告规则增强企业环境影响透明度

 

国内可持续发展/ESG政策与法规

 

 

 

 

 

 

 

 

 

 

 

 

 

 
 
 

一、ESG

1.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

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帮助上市公司更好地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1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相关规定,规范编制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下设《第一号 总体要求与披露框架》和《第二号 应对气候变化》两个具体指南,《第一号 总体要求与披露框架》详细解释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原则性规定以及识别、分析重要性议题的方法,明确“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四要素的披露要求和示例,并提供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的总体框架。《第二号 应对气候变化》提供评估“应对气候变化”议题重要性(包括影响重要性和财务重要性)的方法,提供气候适应性与情景分析、核算温室气体排放量、气候转型计划相关披露实践和示例,并详细解释“应对气候变化”议题的所有披露要点。

 

2.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

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以下统称《指南》),着眼于帮助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可持续发展治理架构和管理流程,并为编制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ESG)报告提供工具箱和百宝书。

 

3.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

深圳证券交易所起草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以下统称《指南》)。《指南》坚持推动实践先行,增强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意识;辅助参考为主,不设置额外的强制披露要求;突出重点难点,为上市公司提供必要指导;以及坚持系统思维,稳步推进健全制度体系为总体思路。

 

4. 《关于深圳银行业保险业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的行动方案》

深圳金融监管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四部门联合制定《关于深圳银行业保险业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提出着力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支持,防范环境、社会和治理(ESG)风险,提升金融服务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的质效,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行动方案》强调要完善绿色金融组织管理体系,将客户ESG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客户评级、信贷准入、管理和退出的重要依据。鼓励保险公司将客户ESG风险状况作为承保管理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实行差别化保险费率机制。《行动方案》支持重点领域绿色发展,要求服务外贸企业绿色出海,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为外贸企业提供ESG风险管理咨询等服务。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服务方面,《行动方案》指出,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完善绿色投资制度体系,将ESG因素纳入公司治理、投资决策和风险控制流程,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加大对绿色产业和绿色项目的投资力度,逐步提升绿色产业领域资产配置比例。此外,《行动方案》还要求加强ESG风险全流程管理,银行保险机构应将ESG要求纳入管理流程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识别、监测、防控业务活动中的ESG风险,制定风险评估标准。

 
 
 
 

二、双碳目标

1. 《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工作指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工作指引》以解决当前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覆盖率不高、影响力不强、规范性不足等问题为导向,在遵循核算通则《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国家标准的基础上,从明确标准制定路线与技术要求、协调各类标准协同发力、促进标准有序衔接和实施应用、加强标准国际交流衔接四个方面提出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工作目标和要求,与现有产品碳足迹相关政策在内容上全面衔接,重点任务更细化、措施手段更聚焦,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产品碳足迹标准编制的重要依据。

 

2. “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第一版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要求,生态环境部与国家统计局联合牵头建设的“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以下简称“因子库”)第一版现已正式上线运行。该数据库作为我国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为社会各界提供温室气体排放因子基础数据支持,推动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助力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因子库建设遵循“广泛征集、共建共享、循序渐进、科学实用”原则。坚持急用先行、分类推进,优先发布社会需求迫切的温室气体排放因子。因子库提供全国(部分因子细分到区域)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方便无法获取自身实测排放因子的主体在核算温室气体排放量时参考使用。

 

3. 《绿色技术推广目录(2024年版)》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联合编制的《绿色技术推广目录(2024年版)》(以下简称《目录》)正式公布。《目录》包括节能降碳产业技术37项、环境保护产业技术21项、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技术20项、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技术17项、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技术3项、基础设施绿色升级技术12项、绿色服务技术2项。发布《目录》有利于强化绿色技术创新发展导向,促进绿色技术成果转化。为进一步强化《目录》应用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将组织开展技术路演等活动推动产业化应用,金融机构也会加强融资支持,助力绿色技术发展。

 
 
 
 

三、绿色低碳转型与高质量发展

1. 《2025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

为持续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局印发《2025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工作要点》围绕低碳转型,加强能源绿色发展监管,提出要加强新能源消纳利用率统计监管,提高电力系统对新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强化配电网建设改造情况监管,督促各地和电网企业按要求推进配电网高质量发展行动。二是深化传统能源转型保供监管,开展重点煤炭企业智能化建设专项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国家相关要求,推进国家级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持续推动传统能源产业迭代升级,实现清洁能源产业培育壮大。三是高效推进绿证核发工作,建立完善与生态环境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绿证、绿电和碳市场衔接,壮大培育绿证市场,为新能源和各类新型主体参与市场交易提供良好政策环境,提高绿证国际认可度和影响力。

 

2. 《关于支持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省市标准化建设推进制度型开放若干措施的意见》及《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省市标准制修订及相关工作任务清单(首批)》

经国务院同意,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省市标准化建设推进制度型开放若干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省市标准制修订及相关工作任务清单(首批)》(以下简称《工作任务清单》),推动在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省市开展标准化建设先行先试。《意见》提出了总体要求与组织保障措施,明确了4方面17项重点工作。一是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大局,制修订大宗消费品、生活服务领域、新兴产业标准,探索制定ESG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推动绿色低碳相关先进适用的国际标准转化。二是推进标准化高水平对外开放。三是完善产业发展根基。四是构建高效协同的标准化体系。

 

 

重点国别与地区可持续发展政策与法规

 

 

 

 

 

 

 

 

 

 

 

 

 

 
 
 

一、欧洲地区

1. 欧盟可持续金融平台就欧盟分类法更新启动公众咨询

负责为欧盟可持续金融政策的制定提供建议的欧盟委员会授权专家小组“可持续金融平台(PSF)”发布了涉欧盟分类法/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EU taxonomy,下称《欧盟分类法》)的初步建议草案,并就相关议题征询公众意见。该草案的重点旨在提高可用性、简化“不造成重大损害”(DNSH)标准和扩大合格活动清单,以与欧盟的六项环境目标保持一致。

 

2. 气候风险危及金融稳定,欧洲银行管理局将收紧ESG规则

欧洲银行管理局(EBA)发布《环境、社会和治理(ESG)风险管理最终指南》(下称“《指南》”),以金融机构为目标,要求其进行短中长期的稳健治理,以降低与气候变化、社会问题和治理结构相关的风险。指南将于2026年1月11日起适用,小型和非复杂机构则可于2027年1月11日起开始实行。《指南》主要条款:一是风险整合,机构须将ESG风险纳入信贷、市场、运营和流动性框架。二是重要性评估,即每年对机构进行审查以衡量ESG风险影响。三是过渡规划,机构须提供与欧盟其他可持续发展指令相一致的过渡计划,包括实现气候目标的时间表、中期目标与可量化内容。

 

3. 欧盟发布《欧盟竞争力指南》

欧盟委员会发布《欧盟竞争力指南》(Competitiveness Compass,下称“《指南》”),确定了欧盟在全球舞台上提高地区竞争地位所需采取的行动,主要包括三大核心领域与五大关键行动。三大核心领域包括“创新(Innovation)”、“脱碳与竞争力(Decarbonization and competitiveness)”、“提高安全与韧性(Increased security and resilience)”,五项关键行动包括减少不必要的繁文缛节、简化程序,降低单一市场壁垒,提高融资竞争力,提升技能/专业人才以缩小技术与劳动力差距,以及引入协调政策与工具。

 

4. 欧盟理事会通过《建筑产品法规》

欧盟理事会通过《建筑产品法规》(下称“法规”)增强欧洲建筑行业竞争力,推动可持续发展,减少监管重叠,提高法律确定性。法规旨在实现欧盟建筑标准的现代化,引入“数字产品护照(Digital Product Passports)”以提供包括性能、安全数据和可持续发展指标在内的全面产品信息。通过对相关数字信息的抓取,可以对整栋建筑进行可靠的碳足迹计算。此外,法规还引入预制和模块化建筑(Prefabricated and modular construction method)等场外施工方法,有助于减少建筑垃圾、改善产品生命周期与产品循环,及加快住房项目进度。

 

 
 
 
 

二、美国

1. 财政部发布清洁氢能生产税收抵免最终规则

美财政部对2022年8月通过的《通胀削减法案》(IRA法案)第45V条规定的清洁氢能生产减税政策终于发布了最终规则,规则放宽多项“严格环保”标准,包括允许特定州电力、核反应堆、甲烷发电等纳入氢能生产补贴范围,以及将电力匹配政策延长至2030年。美国能源部副部长特克(David M. Turk)表示,最终规则的宣布将使美国走上加速布局清洁氢能的道路,为全国带来新的经济机遇。

 

2. 国税局拨款支持清洁能源与工业脱碳项目

美国税局宣布为《通货膨胀削减法案(IRA)》合格先进能源项目(48C)第二轮税收抵免拨款6亿美元,涉及140多个项目以助力美国清洁能源、关键材料生产及工业脱碳能力的基础设施项目。此次税收抵免拨款中,近三分之二(3.8亿美元)用于扩大清洁能源制造与回收能力,涉及领域包括清洁氢电解槽、燃料电池及其子部件、电网设备、电动汽车部件以及电池、核能、太阳能光伏发电和风能。此外,项目还包括锂离子电池回收和稀土元素加工等的关键材料的回收和精炼,以及预计能够减少2.8万吨二氧化碳排放的工业脱碳项目。

 

3. 美国多州联合声明将继续致力于《巴黎协定》

由包括纽约州、加州等24个州组成的美国气候联盟(US Climate Alliance)发表联名信表示,尽管美总统特朗普宣布退出《巴黎协定》,但联盟成员仍将致力于实现气候目标。其并称,各州拥有权力保证其绿色目标不因联邦政府更替而改变,其将“坚持美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努力,实现《巴黎协定》目标,减少气候污染”。信中还概述了为实现未来目标而正在实施的政策和计划,包括全州碳市场,清洁能源标准,石油天然气、废弃物和农业部门甲烷减排计划,以及减少污染和扩大清洁能源产能的重大投资。

 

三、亚太地区

1. 新加坡持续走在亚洲ESG/可持续发展前列

毕马威(KPMG)和新加坡董事协会(SID)近期发布2025年财政预算案愿望清单,呼吁政府增加资金开发国家级人工智能(AI)治理框架,推动AI技能培训,并持续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在可持续发展领域,愿望清单提出建议称,政府应提高碳税收入分配透明度;与行业合建全国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中心,指导企业应对ESG报告要求以确保与国际标准接轨;使用混合金融激励措施加速绿色转型;并设立脱碳援助机制,为重工业、航空业、海运业等“脱碳难”企业提供补助和贷款,支持其在供应链中使用清洁能源。

 

2. 马来西亚与新加坡就碳信用方面展开合作

新加坡与马来西亚宣布建立旨在促进两国间贸易与投资的柔佛-新加坡经济区(Johor-Singapore Economic Zone),双方还借此签署了谅解备忘录(MOU)以在《巴黎协定》第六条的规定下,开展碳信用合作。碳信用合作MOU包括制定一份实施协议,并在跨境碳捕捉与封存(CCS)方面展开合作。

 

3. 泰国持续推动可持续发展政策与法规,应对气候变化

泰国立法者持续推进《气候变化法案(Climate Change Act)》草案,明确该国2050年碳中和及2060年净零排放目标的实施路径。原定于1月提交至内阁批准的该项草案还包括建立碳税与碳信用体系,及建立温室气体排放中央数据库等细则,预计法案将于2026年实施。有观点指出,该法案标志着强有力的法律或监管框架的进一步建立,预计法案的出台与实施将影响所有碳排放公司,特别是对能源行业、汽车行业等出口导向型行业企业造成最大影响。

 

4. 澳大利亚开年实施强制性气候报告规则增强企业环境影响透明度

自2025年1月1日起,澳大利亚部分大型企业和金融机构须根据《2024年财政法修正案(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和其他措施)法案》发布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其中包含气候相关强制性财务信息披露(mandatory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该制度要求特定收入、资产或员工门槛的大型公司强制披露其温室气体排放量和与气候相关的风险,包括直接排放(范围1和范围2),和来自供应链和客户的间接排放(范围3)。尽管国内政治变化可能带来不确定性,但该国提高气候相关信息披露的整体趋势不会“倒退”。

 
 

评安国蕴(北京)科技有限公司(Prestige and Fortune Fintech (Beijing) Co. Ltd.)是专注于服务客户可持续发展的数智公司。公司融合全球SDG(可持续发展)与ESG发展理念及最佳实践,借助人工智能、大数据、NLP等前沿技术手段,研究并开发SDG与ESG在中国的分析评级模型及场景应用,特别致力于通过基于国内外各类ESG标准体系(国际、行业等多维度)持续开发兼容性广的系列服务工具,助力企业、机构双碳目标实现,助力普惠金融与乡村振兴,为国内监管部门提供ESG相关政策分析与支持;为地方政府提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规划设计;为企业ESG信息披露、相关企业战略(如市值管理、投融资策划等)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为金融服务及投资机构在宏观、行业及公司层面提供多场景、多维度、多行业的ESG预制数据库及评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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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5-02-1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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