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政策简报|10月ESG相关新政策

 
 
 

2024年10月,国家持续关注绿色转型相关进程,出台关于ESG、碳中和、绿色金融和绿色建筑等相关政策,对ESG治理、绿色债券、绿色建筑、节能减排,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划。相关政策法规的出台与进一步落实对推动国内ESG发展、促进绿色化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本月目录:政策法规

 

一、ESG

 

1. 《企业环境、社会与治理(ESG)评价师 评价规范》(2024-10-25)

2. 《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任务分工表》(2024-10-25)

3. 《关于北京市加快建设国际绿色经济标杆城市的实施意见》(2024-10-26)

4.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关于征求《新能源汽车企业 ESG 信息披露指南 (征求意见稿)》2项团体标准意见(2024-10-29)

 

二、碳中和

 

5. 《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发电行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及清缴相关工作的通知》(2024-10-16)

6. 《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2024-10-24)

7. 《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2024-10-30)

 

三、绿色金融

8. 《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2024-10-12)

9. 《关于进一步优化绿色及转型债券相关机制的通知》(2024-10-12)

10. 《关于完善首都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助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的意见》(2024-10-28)

11. 《双碳目标下深圳碳金融创新实践白皮书》(2024-10-29)

 

四、绿色建筑

12. 《深圳市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导则》(2024-10-16)

13. 《安徽省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实施方案》(2024-10-30)

 

五、美丽中国与生态建设

14. 《上海碳普惠减排项目方法学 滨海盐沼湿地修复》(2024-10-08)

15. 《河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2024-10-10)

16. 《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天津建设的实施意见》(2024-10-14)

17. 《美丽上海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2024-10-30)

 

六、绿色低碳转型与绿色技术

18. 《印染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技术指南(2024版)》(2024-10-13)

19. 《关于推动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协调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2024-10-20)

 

七、国际合作与交流

20. 《“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行动计划(2024-2029)》(2024-10-28)

 
 
 

一、ESG

1. 《企业环境、社会与治理(ESG)评价师 评价规范》

10月25日,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与中央财经大学可持续准则研究中心(SSRC)联合制订《企业环境、社会与治理(ESG)评价师 评价规范(第1版试行)》(以下简称“《评价规范》”)。该《评价规范》主要规定了企业环境、社会与治理(ESG)评价师通用的能力要求、评价要求、评价流程、申投诉处理、监督与证书处置等内容。ESG 评价师设置初级 ESG 评价师、中级 ESG 评价师和高级 ESG 评价师3 个级别,其中高级ESG评价师区分了具体行业领域,包括农林牧渔与食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钢铁行业、汽车行业、电力行业、建筑业,及金融业。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关于发布《企业环境、社会与治理(ESG)评价师评价规范》的通知

 

2. 《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任务分工表》

10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接国际高标准 推进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指出《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率先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试点后,为在更大范围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现将开展复制推广工作。

《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任务分工表》(以下简称“《分工表》”)强调,支持试点地区内企业自愿遵循环境领域的企业社会责任原则。相关原则应与我国赞成或支持的国际标准和指南相一致。《分工表》还对专利申请和已授予专利、不正当竞争、建立健全重大风险识别及系统性风险防范制度等关键方面提出要求。

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函〔2024〕156号

 

3. 《关于北京市加快建设国际绿色经济标杆城市的实施意见》

10月26日,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北京市加快建设国际绿色经济标杆城市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围绕明确国际绿色经济标杆城市目标和布局、持续深化绿色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着力发展战略性基础性绿色产业、统筹推动产业绿色化转型升级、积极营造促进绿色经济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五个方面部署了十七项具体措施。

其中,《意见》特别指出要加快优化绿色产业发展布局。充分发挥城市副中心、北京商务中心区、金融街、丽泽金融商务区等金融集聚区域优势,积极推动绿色金融和“双碳”、环境社会治理(ESG)等领域绿色专业服务。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北京市加快建设国际绿色经济标杆城市的实施意见

 

4.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关于征求《新能源汽车企业 ESG 信息披露指南 (征求意见稿)》2项团体标准意见的函

10月29日,经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批准立项,北京绿能融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已完成《新能源汽车企业ESG信息披露指南》、《新能源汽车企业ESG评价指南》团体标准的起草工作,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新能源汽车企业ESG评价指南》在环境议题下,行业通用指标共包含4个一级指标,16个二级指标,78个三级指标,涵盖气候变化、资源消耗、污染排放、生态保护等方面的信息。在社会议题下,行业通用指标共包含4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60个三级指标,涵盖员工权益、产品与服务、负责任供应链、社会责任等方面的信息。在治理议题下,本指标体系中,行业通用指标共包含4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38个三级指标,涵盖员工权益、产品与服务、负责任供应链、社会责任等方面的信息。此外,针对新能源汽车产业,体系特设整车企业特色指标6个,零部件企业特色指标4个,动力电池企业特色指标7个,其中7个为活动指标。

《新能源汽车企业ESG信息披露指南》针对新能源汽车产业,为适用其ESG信息披露,从环境、社会、治理三大维度。其中环境维度包含8个一级指标,20个二级指标,101个三级指标;社会维度包含4个一级指标,22个二级指标,115个三级指标;治理维度包含4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53个三级指标。此外,本指南将三级指标划分为必选指标、可选指标及引领性指标三大类。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关于征求《新能源汽车企业ESG信息披露指南(征求意见稿)》等2项团体标准意见的函

 
 
 
 

二、碳中和

5. 《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发电行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及清缴相关工作的通知》

10月16日,生态环境部印发《2023、2024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发电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以下简称《配额方案》)。《配额方案》总体延续了前两个履约周期的总体框架,增强市场预期,并四方面进行优化调整,包括配额核算口径发生变化、调整配额分配的修正系数、引入配额结转政策,及优化履约时间安排。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相关负责人指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着力做好扩大行业覆盖范围、完善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持续强化数据质量管理、提升碳市场活力、开展能力建设,五个方面工作。

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发电行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及清缴相关工作的通知-国环规气候〔2024〕1号

 

6. 《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

10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等八部门制定了《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坚持长短结合,提出两个阶段主要目标:一是当前至2025年,重点是夯实碳排放数据基础,全面建立碳排放年报、快报制度,着力完善区域、行业企业和产品碳排放核算制度方法,建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为“十五五”时期在全国范围实施碳排放双控提供数据支撑。二是2026至2030年,重点是全面提升碳排放核算能力水平,构建完成系统完备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推动健全相关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标准规则、管理机制和方法研究等,确保碳排放数据能够有效满足各层级、各领域、各行业碳排放管控要求。

《方案》着眼于服务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工作,重点推动完善区域、行业、企业、项目、产品等层级碳排放核算制度和标准,部署了8个方面23项具体任务:一是健全区域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二是完善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核算机制。三是健全企业碳排放核算方法。四是构建项目碳排放和碳减排核算体系。五是建立健全碳足迹管理体系。六是建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七是推进先进技术应用和新型方法学研究。八是加强国际合作。

关于印发《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479号)

 

7. 《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

10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中提出以“统筹谋划、安全替代”“协同融合、多元替代”“供需统筹、有序替代”“科技引领、创新替代”四个方面为总体要求,以“十四五”重点领域可再生能源替代取得积极进展,202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11亿吨标煤以上。“十五五”各领域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2030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15亿吨标煤以上,有力支撑实现2030年碳达峰目标,三个方面为主要发展目标。《意见》围绕着力提升可再生能源安全可靠替代能力、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可再生能源替代应用、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替代创新试点、强化可再生能源替代保障措施四个方面部署了17条具体措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4〕1537号

 
 
 
 

三、绿色金融

8. 《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

10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四个部门联和发布《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从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强化实施保障四个方面提出19项重点举措。《意见》明确,聚焦美丽中国建设实际需要,统筹谋划一批标志性重大工程项目,加大对接融资支持。《意见》强调,要着力提升金融机构绿色金融服务能力,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要立足职能定位,通过完善工作机制、优化流程管理、推动金融科技应用、强化队伍建设等健全内部管理体系,提升绿色金融供给质量。持续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发展绿色债券、绿色资产证券化等绿色金融产品,强化绿色融资支持。聚焦区域性生态环保项目、碳市场、资源环境要素、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多元化气候投融资、绿色消费等关键环节和领域,加大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力度。

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

 

9. 《关于进一步优化绿色及转型债券相关机制的通知》

10月12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为落实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绿色及转型债券相关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通知》围绕“聚焦绿色领域,优化工作机制”、“丰富转型金融产品,推动可持续发展”、“强化配套机制,激发市场活力”,以及“提高服务质效,做好绿色及转型金融服务”,四个方面制定二十条具体措施。在“丰富转型金融产品,推动可持续发展”方面,通知特别指出鼓励SLB与ESG理念相结合。鼓励SLB发行人披露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相关信息,树立发行人的良好形象,吸引更多境内外ESG投资人。同时,支持企业将SLB的绩效指标与企业ESG评分挂钩,督促企业不断提升ESG表现。

关于进一步优化绿色及转型债券相关机制的通知 中市协发〔2024〕109号

 

10. 《关于完善首都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助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的意见》

10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等十二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首都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助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中提出以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扣建设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构建首都新质生产力发展格局需要为总体要求,围绕强化政策支撑引领、推动银行机构科技金融服务提质增效、扩大科技型企业直接融资规模、进一步发挥科技保险保障作用、建立完善相关配套保障机制、加强组织实施六个方面部署了23条具体措施,扎实推进中关村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快完善科技金融政策支撑体系、组织机构体系、产品服务体系,全面提升金融支持科技创新质效,构建良好的科技金融生态,努力打造一流的科技金融营商环境。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首都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助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银京发〔2024〕74号

 

11. 《双碳目标下深圳碳金融创新实践白皮书》

10月29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编制了《双碳目标下深圳碳金融创新实践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白皮书》梳理并总结了“双碳”目标提出以来深圳在碳金融创新实践方面的成果和经验,通过对深圳碳金融的政策制度体系建设、产品和服务创新、境内外合作交流及推广三个方面的详细阐述,为各界了解深圳碳金融创新实践提供重要参考,促进交流与合作。《白皮书》重点聚焦“建立健全政策制度体系,筑牢碳金融发展之基”“创新多元化碳金融产品,激发碳金融市场活力”“促进大湾区合作交流,加强碳金融宣传推广”三个方面。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双碳目标下深圳碳金融创新实践白皮书》

 

四、绿色建筑

12. 《深圳市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导则》

10月16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根据《深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深圳市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行动计划》等有关政策要求,编制了《深圳市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导则》基于《深圳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导则》进行修订,对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的原则、方法及程序等进行了规定,主要用于指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节能量核定工作。导则还明确了节能量核定的项目边界和主要指标,阐明了测量计算法、账单分析法的节能量核定方法,给出了节能量核定的程序,对科学评价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效果有良好的指导作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技术性指导文件《深圳市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导则》的通知

 

13. 《安徽省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实施方案》

10月30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安徽省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意见》中提出以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节约优先、问题导向、系统观念,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引领,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持续提高建筑领域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水平,提升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质量为主要发展目标,围绕提升城镇新建建筑节能降碳水平、推进城镇既有建筑改造升级、强化建筑运行节能降碳管理、推动建筑用能低碳转型、推进供热计量和按供热量收费、提升农房绿色低碳水平、推进绿色低碳建造、严格建筑拆除管理、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推广、完善建筑领域能耗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强化法规标准支撑、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十二方面进行重要任务部署,此外《意见》中还提出各市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将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细,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和政策资金支持,广泛开展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宣传教育的工作要求。

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实施方案》的通知 建科〔2024〕135号

 
 
 

五、绿色美丽中国与生态建设

14. 《上海碳普惠减排项目方法学滨海盐沼湿地修复》

10月8日,根据《上海市碳普惠管理办法(试行)》(沪环规〔2023〕7号)的有关规定,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上海碳普惠减排项目方法学 滨海盐沼湿地修复 (SHCER01030012024I)》(以下简称为《方法学》)。《方法学》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通过基于植被修复滨海盐沼湿地的生态项目活动实现大气中二氧化碳的清除,是海岸带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提升的重要途径。该方法学为滨海盐沼湿地修复项目核算碳汇量、申报减排项目提供技术支撑,有助于推进滨海盐沼湿地碳汇价值转化,促进盐沼湿地生态功能的恢复和提升,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双赢。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碳普惠减排项目方法学 滨海盐沼湿地修复》的通知 沪环气候〔2024〕190号

 

15. 《河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10月10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了《河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为《方案》)。《方案》提出了生态文明理念显著增强、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绿色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以及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共五项工作目标。《方案》还以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全面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为四项主要措施。

河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公开稿)

 

16. 《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天津建设的实施意见》

10月14日,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天津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合力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实施美丽天津创新建设行动,积极培育弘扬生态文化,以及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等多方面要求。其中,《意见》明确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强调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进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促进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循环利用,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天津建设的实施意见(2024年7月29日)

 

17. 《美丽上海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10月30日,上海市政府印发了《美丽上海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锚定2035年美丽上海总体建成战略目标,以空间、发展、环境、人居、生态、韧性、人文、科技、和合、善治“十美”共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上海实践。《行动计划》按照“十美”共建框架体系,突出三年行动计划“求真、务实”的特点,共安排253项重点任务。具体任务安排突出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突出深入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以及突出制度保障和政策创新。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美丽上海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六、绿色低碳转型与绿色技术

18. 《印染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技术指南(2024版)》

10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印染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技术指南(2024版)》(以下简称为《指南》)。《指南》中指出印染行业是纺织产业链核心环节,深入推进印染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是纺织工业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核心所在。《指南》共包含六部分四十七项绿色低碳技术,与《印染行业绿色发展技术指南(2019版)》相比,删除6项技术、新增17项技术。一至五部分为绿色先进适用技术,资源能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少、经济效益好、成熟可靠、适宜推广应用的技术,其中第四部分为降碳减污协同增效技术;第六部分为前沿技术,涵盖业内广泛关注、有一定研究基础、符合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方向,但在关键领域攻关或推广应用中仍存在一定难题的技术。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印染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技术指南(2024版)》的通知工信部消费〔2024〕194号

 

19. 《关于推动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协调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10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十一部门共同颁布《关于推动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协调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强调加强全国统筹规划布局,加强跨区域均衡普惠发展,加强跨网络协调联动发展,加强跨行业融合共享发展,构建绿色低碳发展方式,并提出增强全方位安全保障能力,加强跨部门政策协调及加强组织实施。构建绿色低碳发展方式方面,《通知》指出,要推进重点设施绿色低碳发展、促进设施与环境协调发展。各地要出台鼓励企业使用绿电的政策,支持企业利用自有场所建设绿色能源设施。各地要出台鼓励企业使用绿电的政策,支持企业利用自有场所建设绿色能源设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关于推动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协调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联通信〔2024〕165号

 
 
 
 

七、国际合作与交流

20. 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 介绍《“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行动计划(2024-2029)》

10月28日,《中国青年报》报道称,第三届“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期间发布的《“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行动计划(2024-2029)》(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了未来5年“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成员国(以下简称“成员国”)的7个方面行动计划。行动计划包括:共同提升绿色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共同加强绿色能源技术创新合作,共同加强绿色能源领域能力建设,共同强化绿色能源金融服务力度,共同加强绿色能源政策和制度创新,共同推动能源青年人才交流合作,共同营造有利的能源发展环境等。

《行动计划》还提出,成员国将开展不少于25项能源领域能力建设项目;探索搭建清洁能源国际合作研究平台;与不少于5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共同开展能源规划联合研究,全方位提供能源技术支撑。此外,成员国还将加强对话沟通,围绕能源供应多元化、绿色能源开发利用、绿色能源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等重点领域,开展不少于50场国际合作交流活动。

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 介绍《“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行动计划(2024-2029)》

 

政策整理:评安国蕴实习生-姜蕴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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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4-11-03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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