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国家持续关注绿色转型相关进程,出台关于ESG、碳中和、绿色金融和绿色建筑等相关政策,对ESG治理、绿电交易、中小企业管理、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绿色转型、零碳校园建设、绿色金融数字化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划,对推动国内ESG发展、促进绿色化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1. 《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2024-08-06)
2. 《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2024-08-14)
3. 《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2024-08-23)
4. 《天津港保税区关于促进环境社会治理(ESG)体系发展 提升环境绩效水平工作方案(试行)》(2024-08-26)
5. 《工业中小企业管理提升指南(试行)》(2024-08-29)
6. 《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2024-08-02)
7. 《关于进一步强化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5年)》(2024-08-08)
8.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 》(2024-08-14)
9. 《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2024-08-21)
10. 《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实施指南》(2024-08-24)
11. 《重庆市推动绿色金融数字化转型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2024-08-08)
12. 《厦门市“碳中和”银行网点建设指南(试行)》(2024-08-19)
13. 《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2024-08-27)
14. 《 2023年上海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及碳排放监测分析报告》(2024-08-15)
15. 《上海市绿色建筑条例(草案)》(2024-08-21)
16. 《关于全面建设美丽北京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实施意见》(2024-08-01)
17. 《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4-08-03)
18. 《关于学习运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厦门实践”经验 深入推进新时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意见》(2024-08-08)
19. 《近零碳中小学校园建设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2024-08-20)
1. 《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
8月6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明确,2024—2027年重点开展电力系统稳定保障行动、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外送攻坚行动、配电网高质量发展行动、智慧化调度体系建设行动、新能源系统友好性能提升行动、新一代煤电升级行动、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行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网络拓展行动、需求侧协同能力提升行动等9项专项行动。《行动方案》提出打造一批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整合源储资源、优化调度机制、完善市场规则,提升典型场景下风电、光伏电站的系统友好性能。改造升级一批已配置新型储能但未有效利用的新能源电站,建设一批提升电力供应保障能力的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提高可靠出力水平,新能源置信出力提升至10%以上。
《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
2.《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8月14日,为健全重大项目后评价制度,规范项目后评价工作,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建立政府投资支持基础性、公益性、长远性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加强政府和企业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列入后评价年度计划的十一类项目包括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评价内容包括项目效益效果评价,即财务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损益及环保措施实施效果、资源和能源节约利用与保护效果、技术效果等。本办法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3. 《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的通知
8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一是明确各方职责。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加强对各地绿色电力交易工作指导。电网企业切实履行电量计量、电费结算责任,保障绿色电力交易合同执行。电力交易机构为经营主体提供绿色电力交易便捷服务。二是明确绿电交易组织形式。三是明确绿电价格机制。四是明确合同执行与偏差处理方式。五是明确绿电交易中绿证划转方式。
《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的通知
4. 《天津港保税区关于促进环境社会治理(ESG)体系发展 提升环境绩效水平工作方案(试行)》
8月26日,天津港保税区出台了《天津港保税区关于促进环境社会治理(ESG)体系发展 提升环境绩效水平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主要目标明确,力争到2027年在区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比例达到80%以上,区域特色产业ESG发展取得新突破,ESG标准体系实践进一步丰富和深化。《工作方案》全面覆盖ESG发展的多个关键领域,以提升企业环境绩效水平为核心,在推动企业开展ESG信息披露、鼓励企业开展ESG合作交流、探索专业领域公共服务、实施环境绩效管理激励政策等四方面,制定15项举措。具体内容包括,一是推动各类企业开展重点领域信息披露,鼓励各类企业规范开展ESG信息披露,支持重点产业企业提升评级水平;二是支持建立企业主导的ESG主题联盟,加强绿色专业领域经验分享,鼓励金融机构丰富金融供给;三是探索发展ESG服务生态,提高专业数据搜寻便利性,促进京津冀ESG协同发展;四是倡导符合ESG发展方向项目落地,探索搭建保税区特色ESG评价体系,提供企业ESG提升激励措施并探索在政府投资和政府采购中应用。工作方案同时提出,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ESG宣传培训工作。
《天津港保税区关于促进环境社会治理(ESG)体系发展 提升环境绩效水平工作方案(试行)》
5. 《工业中小企业管理提升指南(试行)》
8月29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4〕148号)有关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工业中小企业管理提升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主要面向工业中小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型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机构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地方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旨在帮助工业中小企业提高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意识和水平,提升服务机构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诊断咨询服务的能力,为各地推进中小企业管理诊断工作提供指引。《指南》提出,注重绿色生产。引导中小企业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贯穿于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生产、运输、储存、产品销售、使用和报废处理等全过程。立足于节能降耗,引进节能设备和环保材料,采用绿色生产工艺,减少资源消耗。若有污染物排放或废弃物处理等,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工业中小企业管理提升指南(试行)》
6.《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
8月2日,国务院印发《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分3个阶段作出工作部署:当前至2025年,重点是夯基垒台,着力完善地方、行业、企业、产品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提升“双碳”相关计量、统计和监测能力;“十五五”时期,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碳排放双控制度,以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碳达峰后,调整优化碳排放双控制度,以总量控制为主、强度控制为辅。
《方案》明确提出将碳排放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建立健全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度和管理机制。一是完善碳排放相关规划制度。推动将碳排放指标纳入规划,制定碳达峰碳中和有关行动方案,并完善碳排放双控相关法规制度。二是建立地方碳排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合理分解碳排放双控指标,建立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推动省市两级建立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度。三是探索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预警管控机制。完善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核算机制,并建立行业领域碳排放监测预警机制。四是完善企业节能降碳管理制度。健全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管理制度,发挥市场机制调控作用。五是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评价。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最后,《方案》要求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制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加强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建设,并建立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
《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
7.《关于进一步强化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5年)》
8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确,2024年,发布70项碳核算、碳足迹、碳减排、能效能耗、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国家标准,基本实现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全覆盖。2025年,面向企业、项目、产品的三位一体碳排放核算和评价标准体系基本形成,重点行业和产品能耗能效技术指标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建设100家企业和园区碳排放管理标准化试点。
《方案》聚焦当前标准计量工作的短板弱项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部署实施16项重点任务,其中“双碳”标准重点任务8项、“双碳”计量重点任务8项。“双碳”标准重点任务包括,加快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研制,加强产品碳足迹碳标识标准建设,加大项目碳减排标准供给,推动碳减排和碳清除技术标准攻关,提高工业领域能耗标准要求,加快产品能效标准更新升级,加强重点产品和设备循环利用标准研制,扩大绿色产品评价标准供给。“双碳”计量重点任务包括,加强碳计量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双碳”相关计量仪器研制和应用,加强计量对碳排放核算的支撑保障,开展共性关键碳计量技术研究,加强重点领域计量技术研究,加强碳计量中心建设,完善“双碳”相关计量技术规范,加强能源计量监督管理。
关于进一步强化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046号)
8.《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 》
8月14日,工信部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以下简称《规范条件》)公开征求意见。《规范条件》从企业布局与项目选址、综合利用能力、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人身健康等方面对开展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或再生利用业务的企业提出要求。《规范条件》指出,企业应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按照环境保护“三同时”要求建设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并在建设项目竣工后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生产。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环境保护义务,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建立健全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并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公开征求意见
9.《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
8月2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到2027年,能源重点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推动实施煤电机组节能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输配电、风电、光伏、水电等领域实现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实施方案》明确了推进火电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推进输配电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推进风电设备更新和循环利用、推进光伏设备更新和循环利用、稳妥推进水电设备更新改造、推进清洁取暖设备更新改造、以标准提升促进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共7项重点任务和加大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力度、加强要素保障、强化创新支撑3项保障措施。《实施方案》指出要推动建立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项目全过程信息监测。鼓励发电企业、设备制造企业、科研机构开展新技术、新标准和新场景研究,建立健全风电循环利用产业链体系,培育和壮大风电产业循环利用新业态。
关于印发《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4〕687号)
10.《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实施指南》
8月24日,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等10部门联合发布《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实施指南》(以下简称《实施指南》)。中国网信网报道,《实施指南》从创新引领、协同推进、开放合作、务求实效等四个方面,明确了推进双化协同工作的基本原则。按照“323”总体框架进行布局,明确了各地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行业协会、高校和科研院所,相关行业企业等双化协同3类实施主体,为各类主体推进双化协同工作提供指引和参考;明确了推动数字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数字技术赋能行业绿色化转型等双化协同2大发力方向;明确了数字化绿色化基础能力、数字化绿色化融合技术体系、数字化绿色化融合产业体系等双化协同融合创新3方面布局。
关于印发《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实施指南》的通知
11.《重庆市推动绿色金融数字化转型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
8月8日,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发布全国首个绿色金融数字化转型计划—《重庆市推动绿色金融数字化转型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以下简称《计划》)。《计划》明确,到2026年,构建起重庆绿色金融改革数字化核心平台,支撑绿色金融数字化发展的制度、政策、人才、机构、平台、服务体系基本建立,金融科技与绿色金融深度结合,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卫星遥感、物联网等技术应用更加广泛,市场主体获取绿色金融服务更加便捷高效,“科技+绿色金融+绿色产业”的精细化、多元化发展路径逐步形成。《计划》从夯实绿色金融数字化发展根基、强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数字化支撑、提高绿色金融数字化技术运用水平、防范绿色金融数字化转型风险等4个方面提出了17项工作举措,并在组织协调、培训学习、宣传引导三方面强化保障。
《重庆市推动绿色金融数字化转型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
12.《厦门市“碳中和”银行网点建设指南(试行)》
8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中共厦门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厦门市生态环境局4部门联合发布《厦门市“碳中和”银行网点建设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的通知。《指南》明确提出要建设“碳中和”银行网点。“碳中和”银行网点评价标准包含绿色贷款规模占比、自身运营碳中和以及金融资产碳中和三个方面,每一等级网点需同时满足对应要求。比如,五星级的“碳中和”银行网点必须符合绿色贷款规模占比40%等硬性指标。
《指南》明确,机构应参照本指南,定期对本机构或网点的碳表现开展自评价,自评价内容包括:1、碳核查情况。碳排放总量以及范围一、二、三排放情况,重点排放源,相关基础数据及同比、人均变化情况;碳中和规划落实情况。2、碳减排任务完成情况,推进碳中和的措施,工作亮点或难点,下一步重点计划;3、其他碳中和相关工作情况。《指南》还明确了要建立管理激励机制,监测网点和员工碳足迹,探索建立碳账户,完善激励机制,引导网点节能减碳、员工践行绿色生活。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 中共厦门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13.《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8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了4项重点任务、16项具体措施以及3大保障措施。其中指出,加强绿色低碳转型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完善监管手段,鼓励金融机构针对长江经济带环境风险,适时开展压力测试,提升气候和环境风险识别、监测和防控水平。加强金融机构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管理能力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健全重大环境风险信息披露制度,探索建立负面信息分类管理机制,在绿色项目融资审批中充分考虑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情况,强化资金流向监管,防范“洗绿”、“漂绿”风险。
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14. 《 2023年上海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及碳排放监测分析报告》
8月15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2023年上海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及碳排放监测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的通知。《报告》指出,2023年,与上海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简称“能耗监测平台”)联网的公共建筑累计达2231栋,覆盖建筑面积达10697.3万㎡。与能耗监测平台联网的公共建筑年总碳排放量为514.2万 tCO2(碳排强度48.1kg CO2/m2),其中直接碳排放72.1万tCO2,间接碳排放量为442.1万 tCO2。供热季直接碳排放占比较高,过渡季和制冷季直接碳排放量基本相近。办公建筑碳排放总量最高,医疗卫生建筑碳排放强度最高。
关于发布《 2023年上海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及碳排放监测分析报告》的通知
15. 《上海市绿色建筑条例(草案)》
8月21日,上海市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发布了《上海市绿色建筑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征求意见稿,共六章四十六条。《条例(草案)》在数字化转型方面,支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赋能绿色建筑数字化发展,推进绿色建筑全过程、全要素数字化转型,提升绿色建筑数字化水平;在科技引领方面,支持与绿色建筑相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先进技术推广,鼓励绿色建材、建筑新型能源系统、建筑工业化、智能建造、绿色运行等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促进成果转化与应用推广。《条例(草案)》还加强绿色建筑标准化工作,建立绿色建筑相关标准体系。鼓励相关社会团体、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绿色建筑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上海市绿色建筑条例(草案)》
16. 《关于全面建设美丽北京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8月1日,中共北京市委,联合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全面建设美丽北京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从绿色低碳增添发展动能、污染防治再续北京奇迹、绿水青山展现多彩画卷、严密防控守牢安全底线、示范引领建设宜居家园、共建共享彰显时代风尚和综合保障夯实建设基础,七个方面提出美丽北京建设的具体任务措施。明确美丽北京建设的时间表,到2027年美丽北京取得积极进展、到2035年美丽北京率先基本建成、本世纪中叶美丽北京成为超大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典范。《实施意见》提出绿色低碳增添发展动能,要求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深化北京碳市场建设。推动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优化能源结构,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建筑绿色发展。
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设美丽北京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17. 《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8月3日,为优化和扩大服务供给,释放服务消费潜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服务消费需求,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围绕挖掘基础型消费潜力、激发改善型消费活力、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增强服务消费动能、优化服务消费环境、强化政策保障6个方面,提出了20条具体举措。《意见》明确,在绿色消费方面,建立健全绿色低碳服务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完善绿色设计标准,提升绿色服务市场认可度和企业效益。推广应用先进绿色低碳技术,完善能效水效标识管理,提高家装、出行、旅游、快递等领域绿色化水平。
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18. 《关于学习运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厦门实践”经验 深入推进新时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意见》
8月8日,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4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学习运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厦门实践”经验 深入推进新时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围绕构建国家和地区生态安全格局、强化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生态保护修复、全方位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提升生态保护修复基础支撑能力、健全生态保护修复长效机制、推动生态保护修复不断迈上新台阶6个方面,提出了20条具体举措。
《意见》明确,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助力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有序落实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开展试点探索,逐步构建陆海生态系统碳汇监测评估、计量核算体系,开展固碳增汇技术研发、方法学研究。支持符合条件的生态系统碳汇项目通过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获取相应收益,鼓励地方丰富生态系统碳汇产品,推进生态系统碳汇交易。
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学习运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厦门实践”经验 深入推进新时期生态保护..
19. 《近零碳中小学校园建设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8月20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标准编制工作,形成了《近零碳中小学校园建设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文件适用于深圳市的近零碳中小学校园创建,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的近零碳中小学校园以及既有中小学校园的近零碳改造。文件规定了近零碳中小学校园建设的基本要求、评价指标、碳排放核算、前期策划、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管理和综合评价。《征求意见稿》提出,规定规划设计阶段的各板块技术要点及主要内容,包括能源系统、建筑本体、交通系统、水资源利用、废弃物利用、景观绿化和智能化系统等版块。附录中还提供标准条文中涉及的相关碳排放因子、施工阶段用能和碳排放信息表、运营管理阶段碳排放核算方法和案例、建设阶段低碳专篇编制指引、深圳市近零碳校园自评价报告模板和指标计算公式等内容。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近零碳 中小学校园建设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