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政策简报|7月ESG相关新政策

 
 
 

2024年7月,国内重点出台关于ESG、碳中和、绿色建筑和针对行业进行节能降碳等相关政策,对财务造假、设备更新、生态环境保护、政府采购、碳排放量抵销等方面进行政策规定,对推动国内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本月目录:政策法规

 

一、ESG

 

1. 《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2024-07-05)

2. 《北京市朝阳区促进环境社会治理(ESG)体系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2024-07-10)

3.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2024-07-21)

4. 《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2024-07-25)

 

二、碳中和

 

5. 《深圳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4-2027年)》(2024-07-02)

6. 《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2024-07-04)

7.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2024-07-08)

8. 《北京市碳排放量抵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24-07-09)

9. 《国家碳达峰试点(广州)实施方案》(2024-07-12)

10. 《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4-07-23)

 

三、行业措施

11. 《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2024-07-12)

12. 《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2024-07-15)

13. 《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2024-07-23)

14. 《上海市促进工业服务业赋能产业升级行动方案(2024-2027年)》(2024-07-25)

 

四、绿色建筑

15. 《山东省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4-07-23)

 
 
 

一、ESG

1.《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

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聚焦综合惩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坚持系统观念,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着力完善监管协同机制,构建综合惩防长效机制。《意见》共20项内容,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第二部分是主体内容,第三部分是落实保障。主体部分共提出5方面、17项具体举措:一是坚决打击和遏制重点领域财务造假;二是优化证券监管执法体制机制;三是加大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力度;四是加强部际协调和央地协同;五是常态化长效化防治财务造假。

下一步将积极会同国资监督管理机构、金融监管部门、有关企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地方政府等,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推动《意见》各项任务、要求落地见效。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4〕34号

 

2.《北京市朝阳区促进环境社会治理(ESG)体系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7月10日,朝阳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北京市朝阳区促进环境社会治理(ESG)体系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实施方案》聚焦全面深化ESG体系建设、持续提升ESG特色竞争力、打造ESG示范试点、丰富和深化ESG实践、完善ESG保障机制5方面,提出17条具体举措。

主要包括:

(一)全面深化ESG体系建设。持续提升上市企业ESG信息披露率,稳步提高上市企业国内外ESG评级表现,开展ESG鉴证试点,鼓励拟上市企业与区属国有企业开展ESG信息披露。

(二)持续提升ESG特色竞争力。打造国际化ESG金融服务体系,发挥国际企业ESG实践协同效应,提升出海企业ESG水平。

(三)打造ESG示范试点。打造国际ESG交流示范窗口,打造ESG科技化产业试点,打造中国特色ESG文化传播与宣传阵地。

(四)丰富和深化ESG实践。积极探索ESG理念在政府投资、政府采购领域的应用,构建绿色低碳高水平发展的ESG体系。

(五)完善ESG保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完善政策服务保障,提升ESG服务能力,搭建ESG交流平台,加强ESG人才保障。

关于对《北京市朝阳区促进环境社会治理(ESG)体系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3.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

7月21日,新华社受权全文播发《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决定指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面,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实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完善绿色税制。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健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健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机制。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完善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体系。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健全碳市场交易制度、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制度,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

 

4. 《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

7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指出,根据《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 号),现统筹安排30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明确了要加大设备更新支持力度,包括优化设备更新项目支持方式、支持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提高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提高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提高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比例;还明确了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包括支持地方提升消费品以旧换新能力、提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资金支持政策。

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

 
 
 
 

二、碳中和

5. 《深圳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4-2027年)》

7月2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4-2027年)》(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的通知。《若干措施》包括9部分34条,主要包含四个板块。一是以高水平绿色转型夯实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强调持续深入实施国家重大战略,强化审批服务要素保障,以及引导推动实体经济绿色低碳转型等方面;二是以高水平保护为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并加快促进城乡绿色协调发展;三是以生态环境服务增能级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推动力,要打好法治、市场、科技、政策“组合拳”,纵深提升生态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水平,还推动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四是持续强化组织实施保障,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促检查、加强指导帮扶等方面制定针对性措施。本措施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4-2027年)》的通知

 

6.《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7月4日,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针对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国务院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行动方案》提出4项具体方向,整顿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规体系,服务统一市场;促进产业发展,落实国家战略;及保障措施。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方面,《行动方案》指出,一是制定出台面向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对获得绿色产品认证或符合政府绿色采购需求标准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或者强制采购,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二是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由48个城市(市辖区)扩大到100个城市(市辖区),要求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强制采购符合标准的绿色建材,并适时研究进一步扩大政策实施范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7.《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

7月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印发《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通知。《暂行规定》共包括总则、方案制定发布、实施应用、调整更新、数字化建设、跟踪评估、监督管理、附则等8个章节,提出36条具体要求,旨在建立健全制度全链条的管理规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在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中具有基础性作用。具体来看,《暂行规定》在实施应用方面从政策制定、环境准入、环境管理3个方面细化了应用主体、应用方向和应用路径;在数字化建设方面,从平台定位、功能要求、数据管理3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关于印发《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8.《北京市碳排放量抵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7月9日,为规范纳入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的重点碳排放单位使用碳减排量抵销部分碳排放的行为,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北京市碳排放量抵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抵销管理办法》)。《抵销管理办法》以市政府2024年印发的《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为主要制定依据,将主管部门由北京碳市场抵销管理工作主管部门调整为市生态环境局。《抵销管理办法》规定了碳减排量抵销比例和抵销产品类型:重点碳排放单位使用碳减排量抵销比例不得高于该单位年度碳排放量的5%,并规定使用京外碳减排量抵销比例不高于2.5%,同时鼓励使用河北和天津等京津冀区域碳减排量;可用于抵销的碳减排量包括全国温室气体核证自愿减排量和本市审定的自愿减排量两类。《抵销管理办法》还明确了对本市审定的自愿减排量规定,即开展的碳普惠项目产生的减排量,项目涉及交通、建筑、可再生能源及节能等领域类型。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北京市碳排放量抵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9.《国家碳达峰试点(广州)实施方案》

7月12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广州)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科技创新、政策创新、全民行动、保障措施六大部分。《实施方案》提出了八大主要任务:切实保障能源供应绿色安全;稳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深入推进工业领域节能降碳;大力加强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持续深化交通运输低碳转型;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逐步健全绿色要素交易体系;以及积极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示范。在四大科技创新方面,《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健全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低碳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强化低碳核心技术攻关推广,并加大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实施方案》还提出五大政策创新,包括建立碳预算管理体系,健全碳足迹核算体系,完善碳金融创新体系,形成碳要素保障体系,及构建碳数字治理体系。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广州)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函〔2024〕189号

 

10.《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行动计划》

7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和国家数据局四部门联合印发《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数据中心是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也是当前我国能源消耗增速较快的领域之一。

《行动计划》强调,到2025年底,全国数据中心布局更加合理,整体上架率不低于60%,平均电能利用效率降至1.5以下,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年均增长10%,平均单位算力能效和碳效显著提高。《行动计划》提出完善数据中心建设布局、严格新上项目能效水效要求、推进存量项目节能降碳改造、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广应用节能技术装备等6方面重点任务。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方面,行动计划要求,到2025年底,算力电力双向协同机制初步形成,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绿电占比超过80%。

关于印发《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970号)-发改环资〔2024〕970号

 
 
 
 

三、行业措施

11.《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

7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能源局等9部门联合发布《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贯彻国家有关规划重点任务,引导精细化工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实施方案》要求到2027年,石化化工产业精细化延伸在产品供给、技术攻关、企业培育、集聚发展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具体来看,《实施方案》提出多项具体行动,包括实施有效供给能力提升行动,实施安全环保技术改造行动,实施创新体系完善行动,实施强企育才行动,实施产业布局优化行动,以及实施发展环境改善行动。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4〕136号

 

12.《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

7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制定了《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发改环资〔2024〕894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首批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全部开工,转化应用一批煤电低碳发电技术;相关项目度电碳排放较2023年同类煤电机组平均碳排放水平降低20%左右、显著低于现役先进煤电机组碳排放水平,为煤电清洁低碳转型探索有益经验。到2027年,煤电低碳发电技术路线进一步拓宽,建造和运行成本显著下降;相关项目度电碳排放较2023年同类煤电机组平均碳排放水平降低50%左右、接近天然气发电机组碳排放水平,对煤电清洁低碳转型形成较强的引领带动作用。《行动方案》提出了生物质掺烧、绿氨掺烧、碳捕集利用与封存3种改造建设方式,并明确了项目布局、机组条件、降碳效果3方面改造建设要求。《行动方案》还明确了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强化政策支撑保障、优化电网运行调度、加强技术创新应用等4方面保障措施,并对项目组织、项目实施、宣传推广等提出工作要求。

关于印发《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894号)

 

13.《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

7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五部门联合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电解铝行业是我国重要的基础原材料产业,也是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的重点领域。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底,电解铝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行业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达到25%以上,再生铝产量达到1150万吨。通过实施节能降碳改造,电解铝行业2024年—2025年形成节能量约25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650万吨。《行动计划》部署了优化产业布局和产能调控、大力推进节能降碳改造、实施非化石能源替代、推动产业链协同绿色发展、推动数字化智能化升级等5方面重点任务,并通过强化激励约束、加大政策支持、推进标准提升、加快技术创新4方面为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提供政策保障。

关于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972号)

 

14.《上海市促进工业服务业赋能产业升级行动方案(2024-2027年)》

7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上海市促进工业服务业赋能产业升级行动方案(2024-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紧扣新型工业化发展目标,聚焦制造业重点环节分领域推进工业服务业高水平赋能、高质量发展,着重体现“三聚焦”,即聚焦赋能实体经济、聚焦龙头企业培育、聚焦特色集群打造。《行动方案》立足赋能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主要包括推动服务型制造业发展、提升产业智能化水平、促进产业链供应链优化、构建新型服务生态以及保障措施等5个方面,共17项措施。具体举措上,《行动方案》强调做强碳管理服务机构优势,提出完善碳排放管理和碳足迹核算标准计量体系,培育一批符合国际规则的碳核算、碳认证、ESG咨询等绿色低碳专业服务机构。建设绿色低碳产业园区,为制造业企业提供个性化的绿电绿证交易、碳资产交易、碳足迹认证等服务方案。支持开发中小企业ESG简易评价工具,开展ESG指引、信息披露流程等相关培训。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促进工业服务业赋能产业升级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四、绿色建筑

15.《山东省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7月23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山东省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围绕绿色建筑推广、星级绿色建筑、高品质住宅建设、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用能结构调整、建筑节能降碳运行、新型建筑工业化、智能建造、绿色建材、技术标准体系及科技创新引领等12项重点内容,对山东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工作目标任务作出全面部署。方案明确,到2025年,全省新增绿色建筑2亿平方米以上,占城镇新竣工民用建筑比例达到100%。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的公共建筑、高品质住宅以及城市新区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超高层建筑全面执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并提出优先保障绿色建筑信贷投放等政策措施。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建节科字〔2024〕4号

政策整理:评安国蕴实习生-唐光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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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4-08-05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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